土石方工程企业能力评价标准
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1-06-18

  第一条 土石方工程企业能力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三个等级,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。

  第二条 一级评定条件

  (一)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100万立方米或5项以上5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  (二)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总工程师具有l0年以上从事土石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  (三)企业具有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,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。

  (四)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。

  (五)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。

  (六)企业具有挖、铲、推、运等机械设备,总机械装备功率1万千瓦以上。

  第三条 二级评定条件

  (一)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,40万立方米或5项以上1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  (二)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土石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  (三)企业具有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,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。

  (四)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

  (五)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。

  (六)企业具有挖、铲、推、运等机械设备,总机械装备功率5000千瓦以上。

  第四条 三级评定条件

  (一)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1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  (二)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;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土石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  (三)企业具有的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。

  (四)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。

  (五)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。

  (六)企业具有挖、铲、推、运等机械设备,总机械装备功率2000千瓦以上。